【项目属地】
山西·晋中|天津|安徽·马鞍山|浙江·杭州
【项目概况】
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9%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 3、自有运力:适用于零部件运输的平板车辆不少于10辆且资源丰富,包括但不限于6.8米~17.5米各类货运车辆,承运车辆规格符合GB1589-2016规定要求。 4、具备汽车零部件运输服务经验,投标报名时须提供接收地为全国性的汽车零部件运输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例。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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