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广东·广州
【项目概况】
第四季度国际海运新增临时散货船运输服务(土耳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境内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外商在中国投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境外企业:提供当地官方登记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证明文件,以及股本证明文件。 2、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伍佰万元。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一致,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 4、境内企业:(1)提供《无船承运业务备案表》或自有船舶证明文件或期租船舶加入船东互保协会的证明文件;(2)公司成立年限达到两年以上,且成为一般纳税人两年以上。境外企业:自有船舶或期租船舶加入船东互保协会的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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