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吉林·延吉|长春
【项目概况】
卷烟成品及其它物资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标段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辆及以上自有厢式货车,5辆及以上自有普通货车;标段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40辆及以上厢式货车(自有厢式货车占30辆及以上);标段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50辆及以上厢式货车(自有厢式货车占40辆及以上)。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