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疫苗产品支线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拥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固定的厂房车间及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车辆驾驶员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从业资格证》); 4、参与谈判企业拥有符合GSP标准的、满足要求的库房容积2-8℃冷库(两个独立的冷库),自有冷藏车辆符合GSP要求,冷藏车数量不能少于3辆;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读取和打印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能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记录的监测数据; 5、供应商冷链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具备条件与中国生物冷链信息集成平台对接,可以实现物流冷链信息追溯; 6、具备疫苗冷链配送经验两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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