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发地】
江苏·徐州
【项目概况】
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供应商须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如若开标前未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需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徐州市内设立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
3、供应商能够提供9.6米(容积不小于55立方米)厢式货车至少10台。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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