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河北·石家庄
【项目概况】
非油商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为仓储、分拣、运输等各环节的商品足额缴纳保险(提供承诺)。 4、拥有专有配送车辆至少 5 辆箱式货车或高栏车(车长不低于 4.2 米),可满足市区日常通行配送商品。专有车辆是指:机动车行驶证所登记的车辆信息明确车辆归属投标人本单位所有,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5、投标人近 3 年(2023 年 1 月至今)具有至少 1 个年合同不低于 100 万元,具有连锁便利店或商超配送经验,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 6、具有自建仓库或租赁期在 1 年以上的租赁仓库,可供本项目使用的仓储面积在4000 平米及以上(含站台面积,如有多个仓库,面积可累加,但仓库位置需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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